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采供科按照政府采购程序,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。凡具备本次采购货物且满足资质的制造或经营单位,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其要求参加投标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招标编号:YDFY-YLZB-20210810
2、招标内容:
包号 |
设备名称 |
数量 |
预算总价 |
第一包 |
超声刀 |
2台 |
14万元 |
第二包 |
小儿腹腔镜、小儿腹腔镜器械 |
2台、一批 |
19.8万元 |
第三包 |
麻醉机保修 |
麻醉科14台、ICU14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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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包 |
病理大体拍摄设备 |
1台 |
10万元 |
第五包 |
身心医学设备 |
1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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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资质要求:
3-1、投标人必须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。
3-2、经营单位,应提供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。制造商,应提供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、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。本次采购设备应提供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包括附件: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)。
3-3、必须提供与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或代理签订的供货销售协议。
3-4、投标企业法人给经办人有效期内的授权。
3-5、投标企业法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3-6、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,检测报告要与产品注册时所提供一致。
3-7、投标产品计量器具检测报告或国家相关要求的资质证件(如属计量器具)或检测合格报告。
3-8、进口设备需提供相关的认证证件(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,必须经过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)。
3-9、投标产品的彩页
以上各项均为必备资质,资质资料要求(加盖持证单位的红章及投标企业的红章)
4、报名时间: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,每天上午9:00—17:00时(北京时间);(地址:陕西省延安市北大街43号,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采供科)
5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1年10月28日上午8:50前。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,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。
6、开标时间:
2021年10月28日上午9:00(北京时间)
7、投标和开标地点:
发标人: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采供科
投标地点:招标采供科七楼会议室
开标地点:招标采供科七楼会议室
8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议的,请以电话形式联系
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18629115352